1.问:如何查询之前申报的房产税?
答:您好,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并进入界面,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查询出相应的申报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申报表点击【打印】按钮下载pdf文件至本地,再自行打印。ps:如您查询的时候显示“查询无结果”,请您将“税款所属期起止”调整为整年,申报日期调整为申报当天查询再尝试。
2.问:我已经提交了加计抵减声明,为什么不能填写增值税申报附表?
答:请您点击按期应申报界面右上角的重置申报清册。再点击填写申报表,显示出报表后,点击右上角的重置(点击重置后数据会清空,请重新填写报表)后填写即可。
3.问:印花税如何按次申报?
答:您好,请您参考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申报】—找到印花税;
第二步:找到印花税点击后面的【税源采集】—进入后选择左上角【按次申报】
(1)点击右侧【新增按次申报税源】,填写税源信息后选择税目,系统自动带出税率,填写计税金额或件数,选择减免性质后点击【保存】,点击【确定】确认保存;
(2)如需通过导入方式新增税源,点击屏幕上方右侧【下载导入模块】,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按次申报税源】。成功后点击屏幕上方【查询】,刷新界面,查看已采集的按次申报税源信息。
第三步:然后直接点击税源采集页面的【跳转申报】,勾选印花税—点击申报—进入新的界面检查合同等信息(税源编号没有带出属于正常),没有问题点击申报;(如点击“跳转申报”没反应,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申报】—找到印花税勾选印花税—点击下方“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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