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跨区迁移后,三方协议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答:需要重新签订,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办理,点击新增按钮,新签三方协议即可。
问:环保税税源采集电子税务局怎么操作?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应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左上方下拉菜单填写相关信息。
问:注销跨区税源登记如何操作?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注销跨区税源登记】,此模块适用于跨区税源登记注销(注销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
注:主管税务机关下不能办理此业务,必须是切换税务机关且“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显示【是】的才可以办理。
订单提交后,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热线:18518249757
QQ:80752796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东亚五环国际9号楼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