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可享税收优惠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政策内容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适用对象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前扣除及加计扣除政策
适用于所有企业
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
操作流程
留存备查材料
企业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单位应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包括以下信息:
企业出资协议、出资合同、相关票据等
出资协议、出资合同和出资票据应包含出资方、接收方、出资用途(注阴用于基础研究)、出资金额等信息
办理渠道
可通过 办税服务厅(场所) 办理
电子税务局
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申报要求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相关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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