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真诚的为您提供北京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资质办理等专业代办服务!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网站地图
常见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发表于 Y年m月d日 浏览:171
文章导读: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如何开具发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发票开具

一、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称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的,可按规定减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

1.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六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

  • 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

  • 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01.若2022年12月31日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02.若2022年12月31日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03.若2022年12月31日前开具了免税发示,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关于增值税的四个常见误区,您了解吗?
下一篇: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作为免税收入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是如何界定的?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浏览排行
联系我们

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热线:18518249757
QQ:80752796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东亚五环国际9号楼1706

Copyright © 2021 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16681号-1 技术支持:名创亿达科技
 
微信扫码咨询
咨询热线
1851824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