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缴销
功能路径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缴销——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操作步骤 于发票监制章处剪“V”字角,并将剪角后的所有发票拍照或扫描成图片,图片应确保所有已缴销发票的号码、代码均清晰可见。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缴销】功能菜单。
点击“发票缴销”进入系统功能办理页面。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可缴销的发票种类和起始号码段。
若申请缴销的发票为非电子发票(即普通纸票、数电纸票),根据“销毁方式说明”对需缴销发票进行剪角处理,完成后请拍照上传。
若申请缴销的发票为电子发票则无需上传附件。
勾选需缴销的发票信息,选择“缴销类型”,录入“缴销原因说明”,点击【提交缴销】,系统跳转发票缴销预览页面。
勾选需缴销的发票信息,选择“缴销类型”,录入“缴销原因说明”,点击【提交缴销】,系统跳转发票缴销预览页面。
二、发票作废
1.功能路径 首页-热门服务-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
2.操作步骤 按照功能路径进入纸质发票业务界面,可查询企业结存的数电纸票,若均为0,则代表该企业无数电纸票结存。
若纸质发票结存不为0,则可点击查看详情,核对手中的发票号码代码是否与系统中的一致。若一致则点击纸质发票作废选项,切勿选择纸质发票退回。
在“空白发票作废”栏次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作废”。
显示发票作废执行成功则完成发票作废操作,后续可在“作废记录查询”中查看作废的发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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