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应如何备案?
答:您好!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的流程是:首页点击【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进行办理。在办理此项业务前,请先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模块维护总分机构登记信息。
2.问: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汇总纳税报告?
答:您好!首页点击【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进行办理。
3.问: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办理税费种认定?
答:您好!办理税费种认定,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办理。
4.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中跨地区转移类型栏次如何填写?
答:您好!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跨地区转移类型”“省内实行特定比例分摊缴纳或总机构汇总缴纳办法的企业”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的非跨地区税收转移企业”。2.根据实际情况“分支机构层级”选择“2级”或“2级以下”;若选“2级”,“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通常选“否”3.根据总分支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据实选择“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是或否。4.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缴纳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选择“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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