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真诚的为您提供北京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资质办理等专业代办服务!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网站地图
常见问题
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可以作报销凭证吗?
发表于 Y年m月d日 浏览:326
文章导读: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的发票可以作报销凭证吗?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

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的发票可以作报销凭证吗?

答;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上述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对于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个人或国外客户的,可以不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如何界定“一次”收入所得
下一篇: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浏览排行
联系我们

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热线:18518249757
QQ:80752796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东亚五环国际9号楼1706

Copyright © 2021 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16681号-1 技术支持:名创亿达科技
 
微信扫码咨询
咨询热线
1851824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