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今天,小编整理了现有的主要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优惠政策,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满足哪些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0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0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03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0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0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06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0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08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32号)
二、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 1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最长结转年限 5年 → 10年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 76号)
3.境外所得税收优惠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15%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1] 47号)
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注:此条不只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 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 (二十六) 项
订单提交后,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热线:18518249757
QQ:80752796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东亚五环国际9号楼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