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年啦! 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开始实施,这也标志着印花税成为我国第12个立法的税种。印花税立法距今已经一周年啦,让我们通过一系列内容来回顾下印花税的那些重点知识!
哪些凭证免征印花税? 还有其他优惠吗? 本期,小编带您走进印花税的优惠内容~
一、免税情形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 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 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二、其他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
资源税 (不含水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财税 (2019] 14号)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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