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新电子税局申报增值税时,系统自动带出的销售收入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涉税数据,按业务规则实现数据预填。对预填结果与实际经营不符的情况,您在确认式和补录式申报模式时,可点击“销售收入”、“进项税额”等页面补录区域,按实际业务数据进行补录;也可点击“我要填表”切换进入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修改。
2.新电子税局没有应税扣除清单,差额征收企业该怎么申报增值税?
答:目前新电子税局已取消该清单,差额征税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差额业务金额,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对应栏次。
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咨询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规定:“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4.中药饮片适用哪个税率?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9%。《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印发)明确,农产品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药用植物,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中成药不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中药饮片,应仅为对药用植物进行简单加工,如切片、切丝等物理方法进行处理的产品。
5.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订单提交后,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企税宝(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热线:18518249757
QQ:80752796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东亚五环国际9号楼1706